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1、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必须从业主收到收回通知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购房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开发商未将接管房屋的情况通知业主,从而延误了房屋的接管,业主可以拒绝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2、房产中介机构未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业主可以拒绝提交。 3、物业公司要求支付不属于业主支付范围的供暖、中央空调等用电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的,可能会被拒绝支付。 4、如果房产服务质量太差,可以暂时拒绝房产,但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并找到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5.房地产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绝提供。 6、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价格的,业主可以拒绝支付擅自上涨的费用。 7、因质量问题房屋未交付的,所有权费由开发商支付。 8、物业管理公司无各类价格管理服务批准文件原件的,业主可以拒绝提交。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房产服务成本或房产服务费用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及保险管理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和按规定征收的社会费用; 2、物业公共区域、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绿化维护费用;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以及设备和责任保险; 9、经业主批准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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