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减少废物、资源利用和安全。 2、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的废物处理原则。 3.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废物产生量(包括体积和重量)的过程。 4、回收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利用或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即采取适当的措施,实现废物资源化的过程。再利用是指使用直接作为产品或经过修理、翻新和回收后的废物。作为制造后的产品,或将全部或部分废物用作其他产品的成分。五、安全是指减少甚至避免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