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分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数量较少或者濒临灭绝的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对其保护措施作出了相关规定。除非本法律规定授权,不得猎捕、宰杀或交易国家保护动物。 2.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务院批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e 1988年12月10日,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颁布实施。名录收录陆生野生动物330余种,其中一级野生动物陆生动物90余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丹顶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