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液化气瓶存放规范
1、不宜存放在有人居住的房间或公共场所。避免暴露在高温和烈日下。环境温度不宜超过35度。 2、储存液化气瓶,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和维护。 3、用户必须在气瓶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将气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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