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经济作物阳光玫瑰赔偿标准
1、种植期间(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2、果期初(3-5年)每株平均补偿40-150元。 3、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4、果期衰退12年以上的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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