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途不属于混合土地用途。学校用地属于国家划拨的教育用地;如果学校位于农村地区,则土地属于村庄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有土地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