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廉租住房。 2、到当地房产办申请。 3、向户籍所在地或者暂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审核后,报社区、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4、到市、县住房管理办公室领取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或者到户籍所在地市、街道申请并领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