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供应情况而定。分布在屋顶的农业大棚和与太阳能互补的光伏电站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的复垦土地和废弃土地改造,在荒地、滩涂等土地上建设光伏电站,10年免征税收。经批准开垦整治的土地和经改造的废弃土地,自使用之月起,免征土地税5年至10年。财政部单独规定免税的能源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