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的主要形式: 1.发送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等待他人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公告等已发送请客邀请。商业公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