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方式的区别如下: 1、担保范围不同: (1)担保范围:主要债权人的权益、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 (二)主债权人的权益; 、损害、损害赔偿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人的权益、损害赔偿、质押保管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四)留置权担保的范围:主要债权人的权益、违约金、违约金、留置权保管费用、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生效期间不同: (1)抵押合同中,抵押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n 抵押贷款; (二)质押合同自质押财产交付时生效;质权人取得占有; (三)定金合同自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三条规定,担保活动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