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后,土地性质将发生变化。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本村行政管辖范围内剩余的集体土地将按规定一次性转为公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功能属性将不再相同。变更后,原承包农用地继续享有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转换后的土地使用权的持有者。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属问题存在哪些情况? 1、土地性质属于国家所有,即土地全部被国家征用。农民不再享有财产土地集体所有制。村庄完全被城市包围,最初的农村户籍发生了变化。他虽然有城市户口,但没有土地,保持着传统的农村生活习惯。我们常说的“城中村”是广义的。它已经属于城市,不再需要改造为“城中村”。 2、土地性质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即大部分土地已被征用。最常见的是承包农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划拨的村集体土地。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部分土地如农村农场仍为集体所有,但原来的农民尚未转变为居民。 3.土地性质为土地c集体所有,但已纳入城镇规划范围,所有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城中村重建、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是房屋置换,二是货币补偿,最低标准为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并计算结算被拆迁房屋价值与房产价值的差额。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交换。因城中村重建而征收个人住宅,被拆迁人选择将产权调换为重建区内房屋的,市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房屋决定的县必须在重建区及其附近提供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