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协议的事项仅限于合同事项,且仅限于一审民事经济纠纷中的合同事项。 2、当事人约定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住所地人民法院。合同执行的地方。位于。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的地方人民法院的,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点是指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某工厂和黑龙江某工厂在北京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而北京是合同签订地。对象位置是对象的存储位置。例如,上海某工厂与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大同厂规定执行地点为大同站。货物从上海运往秦皇岛港时发生纠纷。港口秦皇岛港是主题地点。 3、管辖权的选择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前签订的书面合同中的管辖条款或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4. 双方必须做出最终且唯一的选择。当事人必须选择上述五个法院之一。 5、本协议的管辖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